一、参赛须知
1、本活动从6月1日开始,所有的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。参赛作品可以直接邮寄至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局策划部(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32号),收件人:胡春槐;也可以将作品上传至www.qiandaohu.cc“千岛湖杯”全国摄影大赛专题页面。咨询电话:0571-24817711、64818899。
2、县级以上(含县级)摄影家协会成员,经过报名的参赛作者经过核实身份证、协会会员证后给予参赛证(参赛证现场报名时制作发放),凭身份证、协会会员证和参赛证可多次来千岛湖景区和乡村旅游点自由创作(凭证免千岛湖景区门票及淳安县其他乡村旅游门票,交通等其他费用自理)。
3、摄影爱好者也可参赛,但不办理参赛证。
二、投稿要求
1、凡以往参赛得过奖的千岛湖作品此次一律不在评奖之列;
2、全国各地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(县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)均可选送作品。应征作品必须是在浙江省淳安县境内拍摄的,符合大赛主题的作品,彩色或黑白均可;
3、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照片仅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,不得作合成、添加、改变色调等技术处理);
4、每幅作品背后需粘贴《作品表》,并用中文如实填写每项内容,题目可标注在作品正面下方;
5、投稿数量不限,本次活动不收费,不退稿,照片一律放大至10英寸(长边尺寸),方片要求8×8英寸,反转片、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请制作成同样规格的照片,组照每组不超过10张(以胶带相连),作品不得装裱;参赛作品必须同时提交数据光盘(电子文件要求为JPEG格式,精度不小于3MB);
6、对于参赛作品,主办单位将在www.qiandaohu.cc上开辟专栏公布供网民投票,对于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,不再支付稿酬;
7、作品涉及的著作权、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;
8、凡投稿的作者,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三、征稿要求
请将作品于2009年12月15日前交至千岛湖风景旅游局策划部,邮寄和现场交稿均可,周末交稿请事先联系好。
截稿日期:2009年12月15日
联系人:胡春槐,电话0571-24817711;
地址: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南路32号,邮编:31170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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